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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捕京3522com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日期:2024-05-07]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扎其劳

副组长:萨和雅

成 员: 陈宏研 季建光 包霞 乌日柴胡 范鹏程 阿如罕 周艳娇 阿茹罕

二、考核方式及接收转入专业计划名额

1.所有申请转出、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51 号)、《新捕京3522com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关于2024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师教发[2024]19号)文件精神。

2.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须符合《新捕京3522com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细则》要求,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1)

3.其他申请转入的学生须提供进入大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及高考成绩作为参考。

4.非退役大学生申请转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需满足本专业录取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蒙授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60分及以上;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60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申请转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在本专业录取要求基础上降低20分。

5.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高等数学》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环节,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

6.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不占转入专业计划名额),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6人、信息与计算科学2人、统计学2人。

7.总成绩=专业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退役本科生转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依次录取。

8.申请转出的学生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由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9.转专业咨询联系人:阿如罕,电话:0471-7383391 15934911339。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5月6日—5月15日,学院准备工作阶段。

学院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明确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考核方式及咨询服务等。实施细则由学院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实施。

(二)5月17日—5月19日,学生报材料,提交转专业申请阶段。

5月17日—5月19日,通过转专业专用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每日系统开时间:9:00-17:00。

申请前,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受计划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填报申请的同时学生需提交大学入学以来的盖章版成绩单及高考成绩材料(需含数学单科成绩的版本的成绩单复印件、网页查询截图或者短信查询截图均可)等相关材料打包成压缩包格式,命名为现所在学院名称-专业-学号-姓名后发至2482409781@qq.com邮箱。

(三)5月24日—6月12日,审核、公示与报备阶段。

1.学院通知申请转入专业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2.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及公示网页截图,于6月13日前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手续办理及教学安排

1.教务处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2.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接收和教学指导工作。

3.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自学2024-2025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附件1 《新捕京3522com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细则》

新捕京3522com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新捕京3522com

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细则


第一条 结合《新捕京3522com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内师教发[202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转专业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取得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籍,且服役时长不少于国家规定的义务兵最低服役年限、现已退役的士兵。学院于每年3月、9月集中办理退役大学生转专业事宜。

第三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时达到以下基本条件者,可向新捕京3522com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拟转入的学生,需符合学籍制度规定的修读年限;

(二)在校所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无考试作弊记录;

(三)符合《新捕京3522com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内师教发[2023]6号文件精神。

第四条 退役本科生士兵转专业工作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退役本科生士兵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初审、拟转入学院和教务处复审。申请材料包括:

1.《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申请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

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其他退役证明;

3.服役期间表现鉴定;

4.立功受奖证明(档案中应有奖励登记表,非必须);

5.大学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和高考成绩单各1份。

(二)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接收退役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对申请转专业的退役本科生士兵单独组织专项考核,考核通过的确定转入年级,并进行公示与上报。  

(三)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定正式名单。

(四)学生进入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转专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未能报到入学、注册的本科生;

(二)文科、理科、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蒙古语、汉语授课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三)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含预科生(预科阶段)、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等;

(四)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调回原专业;

(五)未能通过转出、转入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的,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

第六条 考核方式及接收转入专业计划名额: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每年转入专业计划名额。

(二)申请转入的学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在本专业录取要求基础上降低20分。

(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的专业测试(注:新生考“高中数学”内容,一年级以上的大学生考“高等数学”内容),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面试环节,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

(四)总成绩=专业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根据计划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且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可以免于专业测试,面试合格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直接确定转入年级,并进行公示与上报。

第七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其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严格按照转入专业要求进行审核,学生须自行补修或重修所缺课程。考虑到学生学业负担,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转专业,一般降级转入 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如实记载,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

第八条 以上条款仅限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第一次申请转专业适用。

第九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新捕京3522com负责解释。



新捕京3522com

2023年3月30日